2022-01-12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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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戶政調戶籍教學,合法調閱直系及查詢父系旁支,整理牌位內板必做

去戶政調戶籍的方法,一定調得到!


 

〈靈媒阿翰來聊天〉———

  重新整理祖先牌位或是從零開始拜祖先,一定要從調閱戶籍資料開始。因為資料正確且完整,你才知道自己該拜誰才對,而且牌位內板註記正確,祖先才能進住而且安穩。

  因為我常常在電話上一次又一次的教人家調閱,每次都要花一兩個小時,所以我乾脆把知道的整理成文章,大家有需要就來看,看完再去調,這樣子比較省事,我也不用一直說重覆的話。

  首先,由本人帶身份證去戶政事務所。要調有完整備註的戶籍謄本,不要調簡易版的。日據時代的謄本都是手抄本,有很多潦草筆跡及朝代年號。如果是媳婦,可以持先生的身份證、印章,或是請先生寫委託書,才可以調閱先生直系;如果先生已過世,就要請旁系的兄弟姐妹幫忙調閱。

  要調的資料有兩種,分別是「直系」與「父系旁支無後代」,以下分別說明:

   直系就是你的父母、祖父母、曾祖父母、高祖父母…這樣一路往上查。印出的資料要有排行、姓名、出生跟死亡日期,越詳盡越好(包括在世人的資料都要調出來)。

   父系旁支無後代,指的是父親、祖父、曾祖父…所有直系的兄弟姐妹,無後代就是沒結婚就死亡無子嗣,俗稱早夭或倒房。通常戶籍上會註明死亡日期,有結婚而且有後代的不用調。

  從父親開始詢問戶政,父親的兄弟姐妹有無沒結婚就過世的?如有,看能不能印出來;如果不能印,就現場用手抄,需要排行、姓名、出生跟死亡日期。比如祖母生了五個小孩,父親是長男,那後面一定有次男,就這樣子依序把五個兄弟姐妹都查清楚。接著再查上一代祖父的兄弟姐妹,只有這樣逐代細查,才不會漏掉任何一位應該拜的祖先。

  據我親自請戶政人員與總行確認,依照台灣民國 111 年的法規限制(★註1),如果是直系血親或是媳婦持書面申請,可以合法申請「直系」資料。而「父系旁支」,基於方便民眾寫族譜的原因,可以現場檢閱或手抄,但不可列印及拍照。現場查閱到的就是完整謄本,可以看到所有資訊,包含排行、姓名、生卒日、結婚日或其他收養、入贅的記事。如果已遷出到別戶,就沒辦法調閱別戶的資料。

  有時戶政會以沒資料、查不到或是不能查為由,婉拒你的調閱,可是只要換一個人或換別間戶政就可以查到了。這是因為雖然法規說可以,但不同的戶政各自解讀法源制定內規,所以就常常發生這間戶政說不能查,另一間戶政卻可以查的情況(有另一種說法是,如果處理人員嫌麻煩,就會不讓你調或是依照心情來給資料。這不合理且不該發生,但很多人遇到這種狀況)

  除了各自解釋法規的問題外,另外就是你給戶政的條件太籠統或是有錯誤(★註2)。有些人去調閱戶籍時,只跟戶政說大略方向,或乾脆跟戶政說「我要調倒房的」,講得太籠統的結果就是查不到資料。不是把問題丟給戶政就沒事了,因為戶政只是依照你給的條件幫你查詢,除非運氣好遇到熱心的人,不然真的很難查到資料。所以要去調閱前請先搞清楚你要調什麼,以及應該怎麼詢問比較好。如果要請別人幫忙,也請確定他們都很清楚怎麼調,不然還是你自己跑一趟會比較保險。

  我必須要說,我們不是要為難戶政去硬凹資料,而是要在法規限制內盡量取得資料。如果戶政說調不到,可以禮貌詢問是什麼狀況。如果是不能查,就問怎麼樣才能查;如果查無資料也不要氣餒,可以換別間再查看看。如果說是法規限制,請了解一下是哪一條法規、限制的範圍又是如何,因為法規一直在改,千萬不要聽到查不到就放棄了,有可能只是溝通上的誤解或是認知錯誤。

  據我的經驗,跟戶政說明法規是沒有用的。因為各戶政的內規不同(或是他不想給你資料),花時間跟他們爭論合法性,不如多找幾間調看看。而且一般來說,如果是第一次調資料,不會只跑一趟,通常都要跑個兩、三次才會調齊所有資料,委託我代為整理後,我最少還會再請你跑一趟,去查詢理清一些祖源細節。所以建議大家可以先按照我的方法去調閱,看結果如何,我們再討論下一步該怎麼處理。

  依照祖源的複雜度不同,調閱戶籍一次約要花二到三小時的時間。如果你沒辦法在現場等,或是該所室內櫃台較少,可能會請你過幾個小時或過幾天再來拿,但如果戶政跟你說要等兩、三個星期,或是要等案件排隊,這就不對了。可能是溝通或認知上的問題,如無法解決請換間戶政調閱比較快。

  以上,就是去戶政調戶籍的方法。公開這個方法,不是要讓戶政人員為難或增加工作,而是要讓大家用最短的時間取得祖先資料。我也要拜託大家,當你去調閱時,一定要給戶政一個明確的方向或查詢條件,不要只丟一句話,就要戶政幫你調所有資料,這樣是很不負責任的。如果你抱持的是這個心態,不管你跑了幾間戶政,都很難查到你要的資料。

 


 

★ 註 1:「依照 111 年的相關法規」,指的不是有哪一條法規說可以調閱,而是目前沒有法規限制不能調。直系血親一定可以印出來給你,而旁系按規定只能手抄,不能拍照或列印。這邊說的規定是指:「按內政部 96 年 11 月 12 日台內戶字第 0960176627 號函略以,申請人建立祖譜如需其他與其祖父、曾祖父設籍同戶之其他旁系親屬資料,考量前揭資料係屬日據時期戶口調查簿資料,得由申請人以閱覽方式查詢。

這段話由許多戶政引用來回答民眾詢問「欲製作族譜需查閱旁系親屬謄本」,表示我們可以「合法調閱旁系資料」。所以如果戶政推託說法規限制不能調,請出示此規定,並請他們依法行政!

有些戶政的素質不佳,會看臉色決定要不要幫你查,遇到態度強硬或專業度較高的就幫忙,如果對方看起來較不懂就說查不到或沒資料。我必須說,這樣便宜行事的做法絕對是錯誤的!調閱資料是民眾的權利,去調閱時態度要堅定,要據理力爭。如果處理人員服務態度不佳,不要姑息,你可以去投訴他。

★ 註 2:據戶政人員透露,他們的查詢電腦就像搜尋引擎,輸入兩個條件就可以輸出結果,然後他們再依照你的身份去判斷能否印給你,因為有利害關係的嚴格規定,所以他們不可以亂給資料,不然會受到嚴重處分。部份素質較差的辦事人員,會依照心情或排隊人數決定給多少資料,甚至要求去旁邊寫或是編理由不讓你調閱。這絕對是錯誤的做法,但資料在他們手上,除非你能據理力爭,不然還是換間戶政比較快。

★ 註 3:戶政全省連線,所以去哪一間都可以,戶政中午彈性上班不休息,但窗口比較少,一般不用預約,直接去抽號碼牌就好。

★ 註 4:個資法僅保護活人,死去的人不受個資法保護。這點很多人都不知道,甚至有不懂的戶政人員會以此作為不能調閱的藉口。我特別強調,如果要查的祖先無後代或沒牽涉到其他還活著的人,那就不違反個資法,只要跟你有血緣關聯或在同戶內,一般都是可以調閱的。如果戶政以個資法為由拒絕調閱,那請戶政拿出法源依據!(關於個資法不保護往生者的相關法條解釋,請見國發會個資法條文解釋法務部行政函釋法務部發文內政部說明台中市警察局說明索取死者資料可否依個資法保護。若想知道更多,請搜尋「死人+個資法」「往生者+個資」,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不懂的人很容易被欺負或唬弄了)

★ 註 5:台灣戶籍制度始於明治 39 年 (1906 年.民前 6 年) ,因此若祖先出生年晚於此年,就有可能存在戶籍,可盡量請戶政查詢。

★ 註 6:常有人問我能否幫忙調閱?或是直接叫我跟戶政人員通電話,這令我有點困擾。我目前無法提供調閱戶籍的服務,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我太忙了,工作以餘還要帶三個小孩。另一個原因是,自己家的祖源自己最了解,要清楚狀況去調才能調得完整。如果不甚了解祖源,也可以趁這個機會徹底搞清楚。如果委託我來調閱,最後你雖然拿到資料也拜了祖先,但卻連祖先來由都不知道,這就與拜祖先的初衷相違背。因此,雖然調戶籍要能遇到專業度高又很熱心的人員需要碰點運氣,要拿到足夠的資料也要花點時間,但還是建議大家,不管工作再忙,親自去調閱比較好。

★ 註 7:去調閱前,建議先畫祖源樹狀圖,列出已知的祖先名字與排行。這樣到戶政時會講得比較清楚,必要時也可給戶政參考。如有查到更多資訊,就再把樹狀圖更新。如此一來能幫助你更快速了解祖源。另外,建議自己統整資訊,不要完全仰賴戶政的查詢結果,以免因人為疏失,造成漏拜祖先。以下是樹狀圖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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